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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评选的相关文件

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kb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2-2023学年内(即2023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

荣誉称号

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总计

名额

18

4

14

4

40

三、申请方式和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荣誉称号的同学,务必认真研读相关通知内容,在661100前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 “毕业生荣誉称号”: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0 和“优秀毕业生”: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1两者需分开填写申报)。同时,请661100前提交《个人情况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给班长,班长将各班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于6月6日12:00前整理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362089581@qq.com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1-2022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2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学院将严格审查参评学生的学业情况、行为表现和欠费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2023届毕业班荣誉称号申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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